关于授予马翔等107名律师“全国优秀律师”荣誉称号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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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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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树立律师行业时代楷模,引领律师队伍发展方向,充分发挥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积极作用,根据《律师协会会员奖励办法》,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推荐、全国律协双优评定委员会评定,六届全国律协常务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授予马翔等107名律师“全国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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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律师行业 荣誉称号 当事人合法权益 常务理事会 队伍发展 公平正义 协会会员 律师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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