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论法的精神》中的“宽容”思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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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明春.浅析《论法的精神》中的“宽容”思想[J].法制与社会,2011(3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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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明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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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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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论法的精神》成书于1748年,是孟德斯鸠一生辛勤研究的最后成果,也是其几乎全部理论主张的总结。该书一经出版就立刻在欧洲各国产生轰动,其影响力经久不衰,其甚至被认为是亚里士多德以后第一本综合性的政治学著作,是到他的时代为止最进步的政治理论书。几百年来,人们对这本著作的解读可谓见仁见智。而笔者在拜读这部著作时,惊奇地发现整部著作洋溢着一种"宽容"的人文精神和关怀,这一精神和关怀可以说贯穿在了孟德斯鸠的学科研究,以及政治、法律、思想和宗教等主张的多个领域。本文试着将这条隐含的"红线"揭示出来,希望从另一视角来完成对孟德斯鸠和其《论法的精神》这部著作的研究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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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 政治 宗教信仰 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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