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偶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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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方工.读书偶感[J].中国监察,199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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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方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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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闲来翻书,读到清人纪昀(晓岚)所著《阅微草堂笔记》中一则故事,说的是清康熙年间,在江南漕运官员中发生了一起贪污犯罪案件,官吏伏法者多人。数年后有一伏法者的魂灵向其朋友说,为这件事在阴间把某官员告了。其朋友惊奇地问:这人是守规矩的官,而且他总督两江漕运是在你们案发前十几年,为什么要告他呢?伏法者说:案件形成非止一日,刚开始时,如果及时处理,只需罢黜一个官员,流放两个属吏,就可以防患于未“萌”,可是某官员为了博得忠厚的名声,养疽不治,以致造祸后人,使我们才成为罪人的,追本溯源,不怪以前的官员又怪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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