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酿纷争 人民调解解“乱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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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梁洁钰,罗景江.交通事故酿纷争 人民调解解“乱麻”[J].人民调解,2021(3):4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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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梁洁钰 罗景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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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省佛山市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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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纠纷背景广东省佛山市曹某驾驶小型轿车沿某路段行驶时,与前方同转向王某(男,78岁)骑驶的人力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王某受伤、曹某车辆损坏。经交警部门认定,曹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责任比例80%),王某承担次要责任(责任比例20%),双方对事故责任划分无异议。曹某的轿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王某向曹某和该保险公司提出70万元的赔偿诉求,但未能协商一致,保险公司向佛山市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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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保险纠纷 车辆损坏 责任比例 人民调解委员会 第三者责任保险 人力三轮车 次要责任 小型轿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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