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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行为全部责任”的现实困境及其出路
引用本文:陈世伟.“部分行为全部责任”的现实困境及其出路[J].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8,21(5):87-91.
作者姓名:陈世伟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0031
摘    要:“部分行为全部责任”是坚持“共犯从属性说”的日本学者诠释共同犯罪人责任根据的有力学说。“部分行为全部责任”的核心就在于将共同犯罪视为一个行为而不是数个行为,所有的行为人对“部分行为”承担整个犯罪的刑事责任。这无疑是严重违背个人责任原则的。“部分行为全部责任”原则充分暴露出了现有共同犯罪行为理论的根本缺陷。克服这一根本缺陷的出路就在于认识到行为不仅仅止于行为人的身体动静,而是必须利用客观存在的外部条件。在共同犯罪中,各个共同犯罪人正是将他人的行为作为自己行为时所利用的客观条件而具有了独立的行为。因此,每个共同犯罪人是对自己独立的行为而不是“部分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关 键 词:共犯从属性说  部分行为全部责任  利用  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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