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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益性内部举报的制度设计
引用本文:王贵松.论公益性内部举报的制度设计[J].法商研究,2014(4).
作者姓名:王贵松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11FXC030);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14BFX150)
摘    要:公益性内部举报是监管信息的重要来源之一,对举报人的正当权益理应提供保护。然而,在进行制度设计时,既要合理甄别举报的正当性,也要考虑组织体内部的合理利益。国外立法常常区分对内举报和对外举报两种机制,不同机制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举报目的的正当性、举报程序的适当性等要件作出了一定区分。我国应制定专门的综合性法律,明确举报是劳动者的一项权利,在举报人基于公益目的并具备一定理由进行举报时应为其合法权益提供充分保护;同时也应要求组织体建立起内部举报系统,提高组织体的自我净化能力,促进内部举报新文化的形成,以便确保公共利益与组织体利益的平衡。

关 键 词:内部举报  公共利益  举报权  举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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