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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创作的主体是人民
引用本文:李传锋.文学创作的主体是人民[J].湖北社会科学,1992(3).
作者姓名:李传锋
作者单位:湖北省文联 执行副主席《今古传奇》主编
摘    要:<正> 《湖北社会科学》杂志组织关于文艺与人民关系的讨论,并提出了“文艺——人民双向同构”原理的命题,我以为这是很必要的。“双向同构”原理究竟该怎么看,还有待理论家们作深入的探讨,这里,我仅从自己从事文艺工作的一些体会着眼,谈点肤浅的认识。一部优秀文学作品的产生,无不凝聚着作家个人的学识修养和审美才华。这种学识才华从哪里来?它只能来自社会,来自社会的主体——人民。如果没有人民群众的创造性劳动,作品的思想光茫便照射不到时代的高度,艺术方法也只会停留于前人的旧宅。被历史所公认的文学名著,虽具有永久的魅力,但它只属于作者那个时代人民的智慧所能到达的审美高度,作家不可能饮无源之水,不可能攀无本之木。一个作家只有不断吸取人民群众所创造的文明成果,努力去观察人们怎样以新的方式建设生活,而不是放纵私欲,他才能写出意深义高的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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