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如何为农村拆迁安置工作服务 |
| |
引用本文: | 李韦行.公证如何为农村拆迁安置工作服务[J].中国公证,2011(2):51-52. |
| |
作者姓名: | 李韦行 |
| |
作者单位: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公证处 |
| |
摘 要: | 随着城市建设“以人为本”思想的深入贯彻.在拆迁安置工作中如何坚持“阳光操作.依法管理”的原则.切实维护被拆迁农民的合法权益已显得突出重要。公证作为履行法定证明权的机构.具有监督和服务功能.由其介入到农村拆迁安置工作之中.能引导、监督各级政府和部门依法、依程序开展拆迁工作,确保拆迁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
关 键 词: | 拆迁安置工作 服务功能 农村 公证 “以人为本”思想 拆迁工作 合法权益 依法管理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