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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人民法院对公诉案件的审查制度
引用本文:银福成.浅议人民法院对公诉案件的审查制度[J].前沿,2003(6):105-107.
作者姓名:银福成
作者单位: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呼和浩特,010021
摘    要:人民法院对公诉案件的审查制度在审判方式改革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刑事诉讼法修改后 ,虽然公诉案件审查制度发生了较大变化 ,但法院对公诉案件进行实体性审查的状况却依然存在。本文着重论述了法院进行实体性审查的弊端及应当进行纯程序性审查的理由 ,以期为我国刑事诉讼公诉案件审查制度早日实现质的飞跃尽一点绵薄之力

关 键 词:程序性审查  实体性审查  预断
文章编号:1009-8267[2003]06-01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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