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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遗腹胎儿享有抚养费预留权
引用本文:卢国伟,李锐.非婚生遗腹胎儿享有抚养费预留权[J].人民司法,2012(2):57-60,1.
作者姓名:卢国伟  李锐
作者单位: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南师范大学
摘    要:根据法律规定,胎儿享有继承权,胎儿的权益受法律保护。胎儿相对于父母,是将要成立的被抚养人与抚养人的法定抚养关系。若胎儿的父亲因交通事故死亡,且胎儿的母亲与死亡的父亲仅依照当地风俗举办了结婚仪式,并未取得结婚证,那么胎儿能否纳入死亡者的被抚养人之范围,进而向侵权人主张抚养费呢?

关 键 词:胎儿利益  抚养费  民事权利能力  财险公司  非婚生  人身权延伸保护  法律保护  亲子鉴定  利益保护  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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