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职业境界与律师的职业修炼——关于律师执业活动的审美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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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汉生.律师的职业境界与律师的职业修炼——关于律师执业活动的审美思考[J].法治研究,2008(7):5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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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汉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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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田湾律师事务所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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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律师职业境界是律师执业活动的理想状态.是对律师执业活动进行审美思考后得出的结论。保持和打造“律师职业境界”,既是律师管理的方向,又是律师文化建设的主要终极目标。它赋予了律师独特的职业趣味、职业思维、职业人格与其它相关的职业感觉,具有明显的职业印记。必须着眼于积极改变律师的执业现状,强化律师的职业修炼,努力打造律师的职业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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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律师职业境界 律师职业美学 律师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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