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契约自由原则的发展趋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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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婷婧.近代契约自由原则的发展趋势[J].法制与社会,2011(3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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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婷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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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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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契约自由是私法自治的基本原则。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将契约自由绝对化,故而引起了许多严峻的社会问题。但这并不是意味着吉尔莫主张的“契约的死亡”,而是契约理论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的完善与丰富。大陆法系国家主要是从立法本位角度出发,通过从尊重个人自由的个人权利本位转向重视社会公共利益的社会本位,限制契约自由原则的适用。荚美法系国家一方面通过传统契约理论一约因,来限制契约的自由;另一方面经过现代契约理论的发展,对特殊领域有专门的立法限制契约自由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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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私法自治 契约自由 立法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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