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能否以原审法院处刑偏轻为理由,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这种做法合法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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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倩.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能否以原审法院处刑偏轻为理由,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这种做法合法吗?[J].法学杂志,19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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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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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来信对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后,二审法院经过审查,认为原审法院处刑偏轻,便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有的同志认为这样做是实事求是的,合法的;有的则认为是不合法的。究竟哪一种意见正确?这样做是不是合法?希望作出明确解答。陈 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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