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必须发言”值得倡导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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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滕修福,杨程絮,翟峰,沈彦科,武春,闫旭辉.“审议必须发言”值得倡导吗[J].法治与社会,201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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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滕修福 杨程絮 翟峰 沈彦科 武春 闫旭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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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审议必须发言”是促进尽职尽责之举
文/滕修福
笔者认为,“审议必须发言”这一硬性规定有助于促进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尽职尽责,值得倡导.
首先,有助于保障和强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权.审议发言权是代议机关组成人员的一项基本权利,如此硬性规定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必须发言”,一方面从会议安排上保障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权,让其不至于怕来不及发言而“抢话筒”;另一方面,从制度设计上强化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权,审议报告“装聋卖哑”不发言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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