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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必要性审查之我见——兼论新《刑事诉讼法》第93条之适用
引用本文:梁艳.羁押必要性审查之我见——兼论新《刑事诉讼法》第93条之适用[J].法制与社会,2012(33):60+64.
作者姓名:梁艳
作者单位: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
摘    要:新《刑事诉讼法》第93条增加了对犯罪嫌疑人继续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但是对于该制度的实施没有确定规定,司法实践及理论界对该制度的具体实施方式也是众说纷纭,本文对羁押必要性审查在贿赂犯罪中的应用提出一些见解。

关 键 词:犯罪嫌疑人  羁押必要性  人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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