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当前中国律师事务所的社会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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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宋政平.试论当前中国律师事务所的社会责任[J].法制与社会,2012(33):168-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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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政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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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云崖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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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律师法》作为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应当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与作为个体的律师社会责任不同,律师事务所的社会责任应当从组织的角度出发,从执业伦理、员工关怀,行业发展,环境责任,公益服务以及公平正义等方面进行全面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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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律师事务所 社会责任 律师职业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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