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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房产市场经济的法律性质
引用本文:钟尉华.社会主义房产市场经济的法律性质[J].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1996(3).
作者姓名:钟尉华
作者单位:贵州大学法律系!教授、硕士导师
摘    要:要阐述社会主义房产市场经济的法律性质,必须首先了解社会主义房产市场经济的一般性质(经济性质).本文拟就社会主义房产市场经济的性质和法律性质两个问题进行探索.一、社会主义房产市场经济的性质(一)我国房产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房产市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房产市场,是指整个房产交易过程中各种经济关系的总和.狭义的房产市场,是指专门用以房产买卖、租赁、互换、抵押等交易活动的经济场所.房产市场主要分为国际房产市场,国内房产市场;城市房产市场、农村房产市场.现阶段的我国,以国内房产市场,城市房产市场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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