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能设立担保条款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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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杜豫苏,阿尼沙.劳动合同中能设立担保条款吗?[J].人民司法,2005(1):108-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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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杜豫苏 阿尼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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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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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基本案情2001年2月14日,原告某商贸有限公司(合同甲方)与被告张某(合同乙方)签定劳动合同一份,张某接受该公司聘用从事业务工作。该合同约定,合同期限自2001年元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止,并约定:“签定合同时,乙方的所在单位或亲属盖章,签字担保,在乙方不履行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并承担责任时,担保人负连带赔偿责任。担保条款的担保期限为本合同有效期再延长6个月或到乙方在甲方手续结清止。”当时,被告徐某作为担保方亦在该合同上签字。另按商贸公司要求,张某向该公司交纳押金3700元。之后于2001年3月至11月,张某在担任原告商贸公司业务员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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