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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之间的服务也不能“等一等”
摘 要:
正提供政务服务——这几乎是所有行政机关对外职能(功能)宣示和释放的基本定位。行政机关提供政务服务的基本职能,大体涉及两个层面:一是面向社会和公众提供的以审批、核准等为主要内容的政务服务,以窗口服务为载体,涉企、涉人、涉民生等等,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的来自政府提供、社会化程度较高的公共服务的那部分。二是行政机关之间互相依职能彼此提供的政务服务,包括上下级之间、横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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