纾解征收之痛——《物权法》关于征收的条款应当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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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方兴.纾解征收之痛——《物权法》关于征收的条款应当修订[J].法制与社会,2010(5):3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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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方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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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医科大学医政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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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平等保护私有财产权是《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征收是国家针对公民私有财产权最可能的“侵害”行为。《物权法》对于征收的规定有长足进步,但仍无法完全满足现实需要。在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修订的同时,《物权法》关于征收的条款也应当修订,从民事基本法的层面对征收和拆迁作出区分,规定公平、公正原则为征收补偿的基本原则,并完善征收预备程序,最后还需对《物权法》第二十八条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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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物权法 征收 拆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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