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宪法主治的涵义与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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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邓剑光.论宪法主治的涵义与特征[J].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17(3):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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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邓剑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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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汕头大学法律系,广东汕头515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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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的法治形式不尽如人意,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在法治建设过程中还没有实现宪法主治这种社会有序化的权威模式。宪法主治一种以宪法权威为基础,以与宪法权威相适应的宪政制度为基本依据,以一定组织结构为物质力量,以人民主权为价值目标的社会秩序主导模式。它具有结构性、复杂性的系统性与动态性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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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宪法 宪法主治 宪法权威 人民主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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