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河北建设理论研讨论文集粹(一)——法治的内在要求决定了各级人大能够有担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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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本刊记者.法治河北建设理论研讨论文集粹(一)——法治的内在要求决定了各级人大能够有担当[J].公民与法治,2013(21):1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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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本刊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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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公民与法治》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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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是人大具有“执法检查”机制。执法检查是人大把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结合起来的一种监督形式,它就像法律运行的、‘探测器”,既能查出“一府两院”在法律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修正,从而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又能检测出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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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大 法治 集粹 论文 河北 法律监督 “一府两院” 执法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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