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把罚款当“财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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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毕秋雨.勿把罚款当“财源”[J].共产党员(沈阳),199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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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毕秋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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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报载:一些地方对农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等到房子盖好了,才搬出一大堆条条框框,强行向农民收取高额罚款。一些地方对计划生育工作抓得不紧,等农民构成违反计生某项条款后,再上门收费,而且罚款额特别大。一些地方的环保部门对治理辖区内的环境污染不热心,而热衷于收取大量的“排污费”和罚款。有的地方对火葬不进行深入宣传,缺乏具体服务,而是等到土葬后,便上门收罚款…… 而从执纪执法部门所罚款的去向看,一些部门不是把罚款按规定如数上交财政,用于公益事业,却以此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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