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析“因公吃喝玩乐”者的荒谬“逻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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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杜渐.透析“因公吃喝玩乐”者的荒谬“逻辑”[J].行政与法,199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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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杜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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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射阳县政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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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由于共产党历来信奉“公”字,提倡“一心为公”、“大公无私”,因而使有一些共产党干部甚至是相当级别的领导干部把“公”字顶在头上,往往打着“因公”的金字招牌,大肆吃喝玩乐,例如:“因公吃饭”、“因公穿衣”、“因公理发”、“因公洗澡”、“因公游玩”、“因公跳舞”,等等.既然是“因公”,于是这些吃喝玩乐的费用就“理”所当然地该归公家报销了。 或许读者要问:这不是个人正常的生活消费和吃喝玩乐费用吗?怎么变成“因公报销”了呢? 请听这些“因公吃喝玩乐”者的荒谬“逻辑”: ——从“身体是革命的本线”演绎出“因公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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