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资机构出具虚假验资报告的民事责任 |
| |
引用本文: | 邱丹,胡田.验资机构出具虚假验资报告的民事责任[J].人民司法,2006(7). |
| |
作者姓名: | 邱丹 胡田 |
| |
作者单位: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 |
摘 要: | 广东省珠海市扬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富公司)成立时注册资金50万元,其中股东甲出资40万元,股东乙出资10万元。2000年9月扬富公司取得位于珠海市某开发区工业园内10007.2平方米厂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2001年8月21日,珠海市某会计师事务所接受扬富公司的委托为扬富公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