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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法律教育——以中国法律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为视角
引用本文:管士寒.浅议法律教育——以中国法律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为视角[J].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6,19(5):121-126.
作者姓名:管士寒
作者单位:云南大学法学院 昆明650091
摘    要:中国正朝着法治社会的方向艰难地行进着。亚里士多德说:法治是良法得到遵守。良法需要人来制定,良法的遵守也离不开人的因素,这些人主要是法律人,“徒法不足以自行”的古训,在今天仍然是真理。法律人不是天生的,需要法律教育来培养。现代的法律教育是培养法律人的高等教育,这是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法律教育制度,中国作为世界的一员也应当概莫能外。

关 键 词:法律教育  法律职业  法律人  法治
文章编号:53-1143/D(2006)05-0121-06
修稿时间:2006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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