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政府信息资源公开性与保密性的对策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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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滢.协调政府信息资源公开性与保密性的对策分析[J].前沿,2008(8):65-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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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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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社会科学院城市经济研究所,天津,300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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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务院办公厅已确定将于2008年5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鉴于政府信息的特性,如何协调政府信息资源公开性与保密性之问的矛盾至关重要,既要保证国家机密的安全,又要维护公民的隐私权、知情权,这就需要通过电子政务的实施、严格的信息分级制度、完善的法律、监督体系等措施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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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资源 公开性 保密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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