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把精神文明建设抓在手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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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翟国才.切实把精神文明建设抓在手上[J].思想政治工作研究,198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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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翟国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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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氧气厂 厂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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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企业法》明确规定,厂长在企业中处于中心地位,对企业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负全面责任。这是一个新问题。在旧体制下,厂长抓生产经营,有一套办法,有一批人马。现在厂长要抓精神文明建设,还不大适应,没有真正抓在手上。我认为这个问题不解决,厂长抓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就很难落实。如何把精神文明建设抓在手上,我的体会是: 一、共同任务,共同承担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由厂长负责,并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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