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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恐怖主义犯罪的刑法控制及立法完善
引用本文:莫洪宪,王明星.我国对恐怖主义犯罪的刑法控制及立法完善[J].法商研究,2003(6).
作者姓名:莫洪宪  王明星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 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武汉430072,博士研究生,湖北武汉430072
摘    要:我国刑法关于恐怖主义犯罪的规定可以分为恐怖主义行为罪、恐怖主义组织罪以及恐怖主义关联罪三类。参酌其他国家对恐怖主义犯罪的规定 ,我国关于恐怖主义犯罪的刑事立法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将恐怖主义犯罪作为“危害公共安全罪”章中的一节加以规定 ;对于恐怖主义犯罪所涉及之罪都应当附加财产刑 ;增设劫持人质罪 ;增设非法邮寄危险物质罪 ;增加规定对恐怖主义犯罪减免刑罚的特别情节。

关 键 词:恐怖主义犯罪  刑法控制  立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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