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向谁追讨欠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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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来信1998年,良棉厂集资,我交了4万元。2001年4月,良棉厂改制,成立兴农种业有限公司,原良棉厂仍保留法人地位,但无资金。这笔4万元加利息共5.5万元,我该向谁追要这笔欠款?(荣某)复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份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规定:“企业分立时对原企业债务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或虽有约定但债权人不予认可的,分立后的企业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你的欠款由于良棉厂分立时没有向你声明债务由谁还,根据上述规定你的欠款应该向良棉厂和兴农种业公司追偿。如果他们不还,可向法院起诉。因为两企业承担连带责任,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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