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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环境不是社会存在的构成要素
引用本文:
陈新新.地理环境不是社会存在的构成要素[J].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02(3).
作者姓名:
陈新新
作者单位:
湖南计算机高等专科学校 副教授
摘 要:
地理环境属于哲学物质中与社会存在相应的自然存在的范畴,始终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外部条件。人类社会对于地理环境的作用和影响虽然越来越自觉、强大、深刻,但这并未改变它的自然本性。
关 键 词:
自然存在
社会存在
地理环境
外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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