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实施效果之实证研究
——基于东莞市三方主体 2568 个调查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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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孔令明.《劳动合同法》实施效果之实证研究
——基于东莞市三方主体 2568 个调查样本[J].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17,31(3):6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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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孔令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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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 社会发展学院,上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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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劳动合同法》实施的长期效果如何?学界对此研究比较薄弱。借鉴三人社会理论,通过对东莞市的劳动者、企业和调解员三方主体共2568个调查样本的统计分析发现,《劳动合同法》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成本,抑制了用工灵活,引起了企业撤资,减少了就业岗位,同时提高了劳动合同签订率,延长了合同期限,但没有提高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率,也未达到稳定劳动关系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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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劳动合同法 实施效果 人工成本 解雇保护 撤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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