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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定“五防”,扎实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引用本文:马锦生.锁定“五防”,扎实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J].中国检察官,2006(3):71-72.
作者姓名:马锦生
作者单位: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检察院,226001
摘    要:一、专项预防。指主要针对某项重点工程、重大事项(如企业改制)提前进行专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如,可以针对当地某一重点建设工程,通过检察机关派员参与,对工程施工方的招标、投标,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查、签订的合同、重大物资采购、工程验收、工程款支付等情况实行专项全程监督,以防止和杜绝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的发生。同时,采用对工程用工双方负责人谈心、签订廉政协议、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等方式,开展扎实有效的专项预防工作。还可以由检察机关牵头,汇同重点工程建设所在地的纪检、公安、施工和监理部门共同签订廉政协议,开展“联…

关 键 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锁定  重点工程  犯罪预防工作  重点建设工程  检察机关  投标单位  企业改制  重大事项  资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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