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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证人出庭作证程序设计与论证
引用本文:甄贞.刑事证人出庭作证程序设计与论证[J].法学家,2000(2):39-50.
作者姓名:甄贞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北京市天则经济研究所项目,,
摘    要:一、设计刑事证人出庭作证程序的说明 刑事案件开庭审理过程中,知晓案件情况的证人出席法庭,以口头言词的形式就自己所了解的案件事实向法庭作如实的陈述,并接受控辩双方以辩驳、质询的方式进行质证,或者法官以询问的方式进行审查的诉讼活动,即为证人出庭作证程序.证人证言,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七种法定证据之一,在我国刑事证据体系中占有重要的位置.无论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国家,在刑事诉讼中,证人证言都是被应用得最为广泛、最为普遍的一种证据.根源在于,犯罪是一种社会现象,刑事案件一经发生,往往会被周围的人所感知.而知情者对于有关犯罪现象的陈述,则是证人证言普遍存在的客观基础.


On the Design of the Evidence Procedure and Its Proof on the Criminal Witness for Evidence at Hearing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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