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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我国比较广告法律规制之完善
引用本文:毛江平.略论我国比较广告法律规制之完善[J].商务与法律,2004(5):16-20.
作者姓名:毛江平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法学院国际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摘    要:比较广告(compamtive advenising),又称对比性广告、竞争性广告,是广告的一种特殊形式。有关资料表明,比较广告几乎占美国广告的1/4,而且呈不断上升趋势。在我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比较广告的运用越来越普遍,由此引发的法律纠纷也屡见不鲜。近年来影响较大的有“娃哈哈”与“农夫山泉”的纯净水之争,“民生药业”与“养生堂”的维生素补充剂之争,

关 键 词:比较广告  药业  “农夫山泉”  “娃哈哈”  养生堂  中国  竞争性  法律规制  略论  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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