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我国比较广告法律规制之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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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毛江平.略论我国比较广告法律规制之完善[J].商务与法律,2004(5):1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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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毛江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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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大学法学院国际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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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比较广告(compamtive advenising),又称对比性广告、竞争性广告,是广告的一种特殊形式。有关资料表明,比较广告几乎占美国广告的1/4,而且呈不断上升趋势。在我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比较广告的运用越来越普遍,由此引发的法律纠纷也屡见不鲜。近年来影响较大的有“娃哈哈”与“农夫山泉”的纯净水之争,“民生药业”与“养生堂”的维生素补充剂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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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比较广告 药业 “农夫山泉” “娃哈哈” 养生堂 中国 竞争性 法律规制 略论 普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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