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专业
法律
各国政治
工人、农民、青年、妇女运动与组织
世界政治
外交、国际关系
学报及综合类
政治理论
中国共产党
中国政治
按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检索
人大选举民主与政协协商民主的协同发展
作者单位:
;1.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摘 要:
中国先有协商民主,后有选举民主,全国人大召开后,人民政协继续存在,人大选举民主与政协协商民主长期共存、相辅相成、协同发展,从而构成了独具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社会主义民主形式。人大选举民主与政协协商民主的协同发展,既能发挥各自优势,又能弥补各自不足。推进人大选举民主与政协协商民主协同发展,能够实现刚性民主与柔性民主的相得益彰,能够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同部分群众特殊利益的完美结合,能够确保人民既有充分投票的权利又有广泛参与的权利,从而真正实现人民民主。
关 键 词:
人大
选举民主
政协
协商民主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