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人大工作不可以打“品牌”
引用本文:裴延松.人大工作不可以打“品牌”[J].辽宁人大,2008(5):20-21.
作者姓名:裴延松
作者单位:省人大常委会
摘    要:“品牌”是一个名称、符号、图案或者是它们的组合,用以识别品牌创立人的产品或劳务,并使之同竞争对手的产品或劳务区别开来。“品牌”是一种形象认知度即知名度,由品牌创立人创造出来,再灌输给市场,让市场接受,提高客户忠诚度和效益。“品牌”是一种无形资产,包括品牌定位、品牌设计、品牌策划、品牌形象、品牌扩张等内涵。打“品牌”是一种营销宣传手段,需要突出创意、体现风格、塑造个性,来增加市场吸引力和渗透率。

关 键 词:“品牌”  人大工作  市场吸引力  品牌形象  客户忠诚度  竞争对手  无形资产  品牌定位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