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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正《律师法》的一点立法建议
引用本文:
王铭.关于修正《律师法》的一点立法建议[J].中国司法,2003(6).
作者姓名:
王铭
摘 要:
关于律师、律师事务所以及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的人员对司法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是15天。该法第48条规定:“被处罚人对司法行政部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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