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诉法实施后刑事物证检验工作的几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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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陆伟生.新刑诉法实施后刑事物证检验工作的几个问题[J].政法学刊,199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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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陆伟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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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的刑诉法对刑事物证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适应新刑诉法实施的需要,刑事技术人员必须进一步增强取证意识,全面勘查取证。在勘验现场和物证鉴定中均要严格遵守侦查人员和鉴定人回避的有关法律法规,保证取证和鉴定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在出具鉴定结论时,应严格按照有关规范制作检验鉴定文书,保证鉴定质量。接到出庭通知,应作好充分准备,依法出庭作证,及时准确地揭露和证实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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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诉讼 物证 勘验 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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