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对青少年罪犯的人格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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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连春亮.论对青少年罪犯的人格教育[J].中国监狱学刊,2007,22(2):110-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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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连春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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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河南郑州市45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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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青少年罪犯的人格教育和塑造是教育改造的重要内容。无论对青少年罪犯个体,还是对监狱和社会,具有健全人格是改造工作的前提。监狱监禁的因素使青少年罪犯与社会的联结状态出现偏离、断裂、失衡等现象,进而产生人格缺陷,或社会化的人格不健全。为此,要有意识地发展青少年罪犯的社会认知,促进他们之间的良性互动和交流;强化青少年罪犯的性格塑造;尽可能地发挥他们气质中的积极面,克服消极面。使青少年罪犯形成悦纳、独立、理性、善良的健全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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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青少年罪犯人格教育 性格品质 社会认知 自我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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