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八)》对监狱工作的影响及对策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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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少广,潘龙.《刑法修正案(八)》对监狱工作的影响及对策分析[J].中国司法,2011(11):36-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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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少广 潘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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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省辽西新入监监犯监狱,辽宁锦州,12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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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这是继1997年新刑法修订后的第八次修改和补充,也是自1997年全面修订刑法典以来进行的规模最大、最为重要的一次刑法修正。《刑法修正案(八)》贯穿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其中对判处死缓和无期徒刑罪犯的减刑、假释作了严格规范,对数罪并罚执行期限作了调整,加大了对累犯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惩处力度,对社区矫正作出了规定。这些修改和补充必将对监狱行刑产生直接和深远的影响,即不仅会出现押犯数量和构成的变化,也将促使监狱的教育、管理模式出现新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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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法修正案 监狱工作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政策 宽严相济 无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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