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吸毒品 从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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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景文.复吸毒品 从重处理[J].人民公安,19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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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景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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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简介齐某于1983年因犯罪被判有期徒刑7年。1993年12月因吸毒被收容审查15天,1996年8月因吸毒被劳动教养1年零6个月(1998年2月被解除劳动教养)。自1998年2月至6月间,齐在北京其父母家中,多次吸食毒品。同年6月18日;经亲属举报,齐在家中被查获,并当场收缴毒品海洛因0.4克。据此,北京市劳动教养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劳教委)于同年7月3日作出《劳动教养决定书》,根据《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10条第3项、第13条的现定,决定对齐劳动教养2年零6个月(自1998年6月18日起至20O0年12月17日止)。齐不服,向市劳教委申请复议,市劳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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