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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罪定罪标准探析
引用本文:许爱民,吴建春,黄建兵.偷税罪定罪标准探析[J].行政与法制,2002(4):32-32,39.
作者姓名:许爱民  吴建春  黄建兵
摘    要:我国新刑法第201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采取……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不满30%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关 键 词:偷税数额  有期徒刑  定罪标准  偷税罪  拘役  新刑法  罚金  应纳税额  应纳税款  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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