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信力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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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魏子翔.司法公信力研究[J].法制博览,2015(3):87-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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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魏子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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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网辽宁电力有限公司大连培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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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推进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进程,而司法公信力则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必要条件。司法公信力是让公民信服法院的裁判结果,是对公权力行使的信服,因此,司法公信力具有公共权力的性质。当前,我国司法公信力存在严重不足的情况,使得司法人员在行使司法审判权的时候受到很多阻碍。司法公信力的不足使我们反思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既有内部原因,也有外部原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离不开法治的引领和规范,因此,提升司法公信力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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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司法 公信力 依法治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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