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和解制度之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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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运萍.行政诉讼和解制度之完善[J].前沿,2009(1):153-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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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运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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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广州,51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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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最新的司法解释确立了行政诉讼和解制度并且规定了和解的法律要件,对行政诉讼实践中广泛存在的和解行为进行正式的法律规制。然而,现行行政诉讼和解制度仍然存在体制上的缺陷,需要构建科学的行政诉讼和解机制以便公正、高效地化解行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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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诉讼和解撤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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