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晴雨表:两种犯罪测量方式的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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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一琳.犯罪晴雨表:两种犯罪测量方式的比较[J].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4(1):4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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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一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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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院,北京,100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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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美国犯罪调查的形式主要有官方犯罪统计(UCR)和被害调查(NCVS)。UCR使各年度各地的犯罪都得以比较,在确定标准的犯罪概念方面很有权威性,对确定犯罪和罪犯的类型和趋势尤其有益,但其也存在犯罪黑数等缺点。NCVS则掌握了被害者在居民中分布的一般规律,提供了大量的关于被害者与犯罪者关系等资料。UCR和NCVS二者只相互印证,才能真正成为犯罪的“晴雨表”。我国犯罪统计的开展应借鉴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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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犯罪统计 方式 比较 |
文章编号: | 1008-8121(2004)01-0040-03 |
修稿时间: | 2003年12月16 |
The ”Barometer” of Crim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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