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省级人大预算审查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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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一、引言:研究问题的提出按照新的《预算法》的有关规定,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代表大会财经委员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在预决算审查和批准上,主要职权分别是:一是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本级总预算草案及本级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本级总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二是省级人民代表大会财经委员会对本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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