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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犯罪的法律武器——《关于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简介
引用本文:郎胜.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犯罪的法律武器——《关于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简介[J].人民司法,1991(4).
作者姓名:郎胜
作者单位:全国人大常委法工委
摘    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已于1990年12月28日公布施行。《决定》总结了查禁淫秽物品斗争的经验,根据实际需要对刑法有关规定做了重要的补充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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