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犯罪的法律武器——《关于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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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郎胜.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犯罪的法律武器——《关于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简介[J].人民司法,19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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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郎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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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全国人大常委法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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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已于1990年12月28日公布施行。《决定》总结了查禁淫秽物品斗争的经验,根据实际需要对刑法有关规定做了重要的补充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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