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管理部门正确处理若干关系之考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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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秋杰.案件管理部门正确处理若干关系之考量[J].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3(5):69-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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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秋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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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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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件管理作为检察机关自身监督的一种方式,有利于提高案件质量、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诉讼效率。作为一个新成立的部门,案件管理部门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需要接受检察长、检察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与各业务部门之间需要处理集中与分散、管案与办案、平等与差别、权威与有效等几组关系,与纪检、检务督察等其他监督管理部门之间做到分工明确、相互制约与通力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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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案件管理 检察机关 监督管理 管理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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