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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靖州侗“款”组织
引用本文:吴三麟.古代靖州侗“款”组织[J].贵州民族研究,1993(1).
作者姓名:吴三麟
作者单位:湖南靖州县志办
摘    要:“款”是原始社会农村公社的组织形式。它的基层组织体系是以家族、村寨分小款、大款,亦以男性为本位并由男性系统的氏族、胞族、部落、部落联盟或部族组成,构成一个较为紧密的共同体,它是部落联盟的躯壳。宋时洪迈著《容斋随笔·四笔·渠阳蛮俗》记载:靖之地“各有门款,门款者,言伍籍也。”说明了它由若干个同一父系血缘小家庭组成1个房族,再由若干个房族组成1个家族,往往是1个家族共居一寨。清时徐家轩撰《苗疆闻见录稿》卷下说:“聚种而居,窟宅之地皆乎为寨,或二三家为一寨,或百数十家为一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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